经相关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,由学院团委预审,拟确定王秉舜、郭旭冉、薄灏文、崔一凡、李生博、董子怡、韩鑫月、孙灵敏、冯秋实、黄晓倩、马欣源、王玮磾、王美佳13名同志为2024年下半年团员发展对象,现将预审结果公示如下。
王秉舜,男,汉族,2004年9月生,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,23级书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郭旭冉,女,汉族,2004年3月生,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人,23级书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薄灏文,男,汉族,2005年4月生,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,23级广告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崔一凡,女,汉族,2005年3月生,河北省保定市蠡县人,23级环境艺术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李生博,男,汉族,2004年9月生,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人,23级广告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董子怡,女,汉族,2006年6月生,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,23级视觉传达设计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韩鑫月,女,汉族,2005年10月生,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人,23级广告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孙灵敏,女,汉族,2005年2月生,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人,23级视觉传达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冯秋实,女,汉,2002年11月生,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人,22级级产品设计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黄晓倩,女,汉族,2003年5月生,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人,23级环境设计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马欣源,女,汉族,2005年1月生,河北省秦皇岛市人,23级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王玮磾,女,汉族,2004年4月生,河北省石家庄市人,23级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王美佳,女,汉族,2002年12月生,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,22级广告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日向艺术学院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4月1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。由吕佳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4月1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10月1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为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19日止(公示期为5天)。公示期间,师生如对以上预审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便于调查核实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联系电话:学院团委电话、0311-87208167(校团委电话)
电子邮箱:学院团委邮箱
办公地点:学院团委办公室
共青团河北地质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
2024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