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
基层工作考察
学院配合事项
1、发布考察预告。在学院公告栏张贴考察公告,并同时在学院网站发布,预告时间3天。考察预告模板附后。
2、协调安排查看被考察对象档案。
3、组织个别谈话。按照个别谈话范围确定人员名单,个别谈话不少于10人,谈话范围:学校党委组织部、学生工作处负责通知,院系党组织负责人辅导员(导师),班级主要学生干部,同班同学等。考察人员担任校、院系学生会职务的,谈话范围扩大到校、院系团组织负责人,同级学生会其他主要学生干部等。(需确定场地)
4、组织民主测评。按照民主测评范围确定人员名单,参加人员不少于20人,测评范围:班级学生干部,同班同学和舍友等。在校、院系学生会担任职务的,民主测评范围还应包括一定数量的同级学生会干部。在同一高校同一院系有多名考察人选的,可召开一次民主测评会,分别进行测评。(需确定场地)
5、与考察人选面谈。(需确定场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