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民主权利
我们在平时工作、年终考核、民主推荐干部等时机经常会碰到需要投票、测评、打分的情况,这是党员干部参加单位管理、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。在实际工作中,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够本着对组织负责、对单位负责、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民主权利。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不能珍惜甚至滥用自己手中的民主权利,有的认为评价单位建设、领导班子、各级领导干部是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事,自己是平头百姓,人微言轻,不能起什么作用,因而单凭主观印象或个人好恶去评价,草率地在测评表上划勾打叉,敷衍应付;有的掺杂私人感情,计较个人得失,把个人恩怨作为衡量标准,盯一时一事、图一时之快、泄一时之愤,滥用个人民主权利,致使推荐、测评结果不能真正反映民意,不够“公信”,给党的建设、单位全面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。为此,引导和教育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,狠刹滥用民主权利的歪风邪气,是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应该重视解决的一个问题。
一是要教育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。首先,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。要做到一切行动听从党的指挥,有令就行,有禁就止,绝不说三道四,更不能“当面一套,背后一套”,表面上赞同,背地里反对。其次,要遵守党的组织纪律。必须自觉、严格地遵守党的组织原则,认真贯彻党组织形成的决定、决议。党员在执行党组织决定时,不能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,也不能凭个人的好恶有所取舍,更不能搞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。
二是要教育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。实事求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,也是我们党员党性、官德、人品的重要体现。对党员个体来说,行使民主权利是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,但从根本上说,是为了党的整体利益,除此之外,不应该有其他的目的。因此,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,坚持实事求是、公道正派,全面、客观、公正的评价单位和同志,一定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,尊重事物的本来面目,有一说一,有二说二,不能凭道听途说或是个人的主观想象,随意猜疑和臆造,一定要站在党的立场上思考和分析问题,从大局出发提出自己的意见,既不能掺杂私人感情,也不能把个人的恩怨作为衡量标准。
三是要教育党员干部尊重自己的民主权利。参与民主测评等活动的党员干部也应意识到,民主测评就像是双面镜,既能照出别人,同时也映射着自己。滥用民主权利,不仅是对他人的不尊重,也是对自身民主权利的不尊重。对单位建设、领导班子、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应当一视同仁,严格要求,既不论感情亲疏也不论关系远近,既不刻意拔高也不贬低别人。如此,才能通过民主测评公正客观地为单位、领导班子、同志画好像,为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素质提高提供科学依据。
当然,在加强对党员教育引导的同时,党的各级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,还要重视畅通民主渠道,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,及时回应群众诉求,妥善处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。最终让我们的党员干部在履行民主权利时做到从工作出发、不先入为主,从大局出发、不囿于成见,从事业出发、不以人划线。